消防管道连接技术要点
一般要求
(1)消火栓给水系统管道当采用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时,不应采用焊接。系统管道采用内壁不防腐管道时,可焊接连接,但管道焊接应符合相关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报警阀后)管道不能采用焊接,应采用螺纹、沟槽式管接头或法兰连接。
(2)消火栓给水系统管径﹥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连接或沟槽连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径﹥100mm未明确不能使用螺纹连接,仅要求在管径≥100mm的管段上应在一定距离上配设法兰连接或沟槽连接点。
(3)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当采用法兰连接时推荐采用螺纹法兰,当采用焊接法兰时应进行二次镀锌。
(4)任何管段需要改变管径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异径管接头和管件。
(5)有关消防管道连接方式及相关技术要求可参照《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中的有关规定。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在火灾初期,当消防水泵尚未启动时,其消防用水全部由消防水箱供给。此时消火栓给水系统一般是 1—2 只水出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是 1 ̄5 只喷头出水。消防水箱供水由于其设置高度的限制,往往很难满足室内不利点灭火设施的水压及水量要求,因此需增设增压(稳压)设施。为了达到火灾初期室内不利点灭火设施的水压及水量要求,就必须根据不同的建筑物及其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分别进行计算,以便选用合适的增压(稳压)设施。设置多组消防给水系统固然可以改善消防给水条件,提高系统可靠性,但毕竟增加了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泵房等的数量,占用了更多的建筑面积,与共用或区域集中消防给水系统相比,经济性劣势明显。为了在系统可靠性与经济性之间寻求平衡,优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首先必须了解特大规模民用建筑对消防给水系统有哪些特殊的技术要求和限制。一个项目能否共用一套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究竟是否要分组以及要分成几组,要看所要设计的项目,是否在建设规模、建筑条件、建设周期、运行管理等方面超出了一套共用消防给水系统的适用范围或限制条件。所谓共用消防给水系统,是指多栋建筑或一个区域内所有建筑共同使用的一套消防给水系统,其特征是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泵房、消防管网等均是共用的。共用消防给水系统可以将城市综合体或建筑群作为一个完整的消防对象考虑,按不利的供水工况计算设计流量和水压,选择消防设备、管道。共用消防给水系统,由于其较好的经济性而广受推崇。但共用消防给水系统的使用不可能是不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