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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两改元 、废两改元名词解释
2023-04-20 00:41  浏览:42

银元的制度废除

辛亥革命成功中华民国成立后,仍维持着银两、银元并行的货币制度,但银元的使用比起用银两更有许多方便之处,南京国民政府几经讨论,拟废除银两制度,确立银元为本位币。1928年3月,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率先提出“统一国币应先实行废两用元”的动议,财政部认为甚为可行。1933年3月10日起,先在上海实施“废两改元”,得到工商界的支持,颇为顺利,遂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4月5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出《关于废两改用银本币的布告》,宣布自4月6日起,“实行废两改用银本位币”,“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至此,完全废除通用了1000多年的银两制度,银元才成为单一的主币。

正当中国实行废两改元取得一定成果之时,世界金融市场开始了突变。1931年以后,英国、加拿大、日本、奥地利等国相继放弃了金本位制、发行纸币,实行轻度货币贬值,以***国内的生产和消费。1933年,美国新任总统罗斯福为摆脱国内经济危机,增发货币,加足发行通货准备金而增加白银储备,连续发布《购银法案》和《白银国有令》等一系列法令。当美国大幅度提高白银价格并大量收购白银后,由于中国的银元远比美国的白银收购价低,促使了中国银元大量流向国际市场,被美国当作白银收购。仅两年时间,中国约有3亿多枚银元流向国外。这造成了中国流通领域内货币奇缺的现象,并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行。银元危机席卷中国大地。为避免经济的全面崩溃,1935年11月3日下午,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孔祥熙在上海召集银行界开会,宣布政府自次日起实施《紧急安定货币金融办法》,即实施法币政策, 实行纸币政策,不准行使银元,并用“法币”收兑银元(见币制改革)。以后银元虽间或有在市场上出现,或被个人窖藏,但银元作为主币的时代已宣告终结。

大清银币

是清朝光绪至宣统年间的全国通用铸造的一套银币,贵者数十万,贱者数百元.正面书大清银币四个直读大字,反面是蟠龙纹,其中以错版钱(反龙,倒A'字版)尤为珍贵,造假也很多,希望收藏者小心。 正面“寿”字外围仙鹤云朵,背面拄杖老寿星一元银币 这币流逝极少,非常珍贵,价值连城。这是李莲英专门为讨好太后祝寿时所献的一盒专向用币,当时在皇后做寿的前一天就叫刘仨挑着一担“黄豆”(一万块该币分别放 在两桶里,上面盖着黄豆)给皇后送了去,本来皇后爱喝豆浆的,每餐都饮,而且号召宫里的人都 喝,说为了健身。皇后一看送去了黄豆,便很不 高兴,于是大怒道“李莲英安得什么心?!——传旨:叫李莲英立刻上殿见我!”李莲英马上进宫跪下解释:“

皇后息怒,奴才该死!皇后你听奴才解释:皇后您明天做寿的,今天奴才拿来黄豆明天叫人磨成也不晚,绝对不会耽误明天大事,保证喝的上新鲜豆浆。皇后你再看桶里黄豆下面是什么东西?”“那打开看看!”皇后说。李莲英连袖子都顾不上挽,下手扒开,翻出了一块块寿字寿星银元笑着对皇后说:“皇后您看,这里边有一万块寿字银元那表示“皇后万寿!这些黄豆明天一早就变成豆浆,今天不磨成豆浆,那就是无疆(浆),整体那不就是“皇后万寿无疆!”皇后笑了:“小李子你想得真全,才干,才干!”

废两改元的意义

这次货币改革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银本位制,结束了中国货币混乱的局面。不过,好戏还在后头。纸币可以随意印刷、发行,但必须有度——遵守经济规律和规范。1946年后,蒋介石政权为弥补财政、军费不足而滥发纸币,使风雨飘摇的“蒋家王朝”雪上加霜,最终倒台。

1933年4月国民党政府进行的货币改革是?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以白银为货币,所用银两由民间自由铸造,重量、成色以及与其它货币的换算比率都没有统一规定。到1927年,全国以银两计算的货币单位共达170种之多。国民政府想要垄断金融,就必须统一货币的发行权,而要实行货币的统一发行,首先就要实行废两改元。中国银行早就主张和支持废两改元。早在1923年11月上海银根奇紧时,中行曾向银行公会提议与钱业公会磋商,建议银两、银洋并用,但未取得钱业公会的赞同。1932年7月,财政部长宋子文和钱币司司长徐堪分别到上海召集银钱业代表讨论废两改元问题。研究会上,外商银行和部分钱业代表担心废两改元后,可能出现滥铸银元、滥发纸币或者银元供不应求等情况,对此中行声明对发行纸币的准备金实行公开检查,决不滥发纸币,而且库存银元丰富,能够满足市面需求,打消了部分代表所存疑虑。1933年4月5日,财政部发布公告,所有公私款项的收付,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必须一律改用银元,不得再用银两。废两改元后,银元铸造量供应不足时,为缓和金融恐慌,中行曾几次进口白银大条交造币厂加铸银元,以稳定市面。废两改元在中国货币史上是一大进步。银币统一,促进了国内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遗留问题,银辅币尚待统一,铸币用的白银的供应及其价格的涨落仍为帝国主义国家所左右。所以必须实行新一轮的货币改革,推行健全的银行纸币制度。白银外流,银元汇价大跌,市面动荡不安,国民经济处在崩溃边缘。政府采取紧急决策,于1935年11月3日晚宣布紧急法令,全国实行货币改革。财政部发出通告,自1935年11月4日起,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家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一切公私款项的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使用银元,违者全数没收。同时,又于1935年11月11日通知各省政府,所有省银行发行的各种钞券截止发行,新、旧各券连同现金准备和保证准备悉数交至当地的中、中、交三行。中行负责接收四明、中国农民、中国实业三家银行的发行准备。推行法币政策后,为使法币对外汇价稳定在当时的水平,财政部规定中、中、交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明确稳定外汇的责任在此三家银行。1935年11月国民政府的外汇基金只有3000万美元,后来将白银准备的一部分陆续出售,变成政府的外汇储备,保持了法币对外汇率的稳定。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是中国货币史上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使中国金融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统一货币,统一发行,使得国家控制了货币发行权,从而可以有效的控制货币流通量,调剂社会金融;实施法币政策后,发行银行的现金准备大多超过60%,并且将发行准备移交中、中、交三行,准备金集成,有利于巩固法币信用。

废两改元的简介

1933年3月10日,中国币制开始废用银两,改用银元。

银两是我国历来通行的货币单位。近代,银元广泛流通,形成银两银元并行流通的局面。1917年虽有倡废两改元之议,迄未实现。3月10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规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原定以银两收付者,在上海应以银两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的标准以银币收付。上海以外应按4月5日申汇行市,先行折合规元,再以规元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的标准收付。持有银两者,可由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在中央、中国、交通3银行兑换银币。

民国时期,北洋政府虽然颁布了《国币条例》,实行银本位,银元也逐渐趋向统一,但银两制度并没有被废除,银两银元并行流通的局面没有改变。银两银元并行,给商品交易和货币流通带来很大的不便。

主张两元并用的主要是钱庄。钱庄长期利用银两和银元并用局面从中渔利。主张废两改元的主要是银行家。

1932年,国民党政府组织了一个废两改元的研究会。研究会认为,使用银两的习惯过久,要废除银两,必须分步骤地逐步推行;上海是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如上海行得通,则推行各地、当较容易。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采纳了这个建议,遂分两步实施,先上海,后全国,实行废两改元。

1933年3月1日,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称“本部为准备废两,先从上海实施。特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1元或旧有1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元7钱1分5厘合银币1元为一定之换算率”,并自本3月10日起施行。3月8日,又公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银本位币定名为元,重量为26.6971克,成色为银88%,铜12%,即合纯银23.493448克。在发布上述命令和条例时,中央造币厂从3月起开铸新银币。新银币正面孙中山半身头像,背面为帆船图案。

民国时期的元和两是怎样换算的??

民国时期的另一个大的改革是币制改革。北洋政府时期在币制改革上的一个较大动作是“废两改元”。清末时,虽然中国也有银铸币,但货币制度是以银两为单位,制钱(包括铜钱与铜元)为主要流通的辅币。货币单位相当混乱。既有以库平两为单位的计量,也有以海关两为单位的计量。同时,银铸币和银两的成色也极不一致。这个混乱的币制极大地阻碍着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于是,就有了***次币制改革 :“废两改元”。即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规定以银元为基本货币单位,停止银两流通。一元银元重库平银七钱二分,含银量为85%。一元等于十二角(仿英制)。以铜元为辅币,停止铜钱的流通。一元银元与铜元的比价基本上在180--188之间涨落。俗称“洋长洋短”。每日银楼或银行都会发布当日银价。当银价上涨时,称为“洋长”,当银价下跌时称为“洋短”。民间小额交易基本上以铜元计价为主。银行发行纸币以元为单位,一元纸币兑换一元银元。货币以银为本位。这次币制改革使全国的金融制度得到了基本统一。但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

到了民国时候,就流通银元了,称为国币。民间称为“袁大头”。它的价值也比较高,可兑换180多个铜元。按当时物价水平折算今日的购买力,一元银元大约等于今日人民币的35元左右。考虑到生产的发展,粮食和日用品价格的下跌,一元银元大约等于今日人民币的100元左右。如果按银子价格算,大约等于今日人民币的50-60元左右。当时办一个比较好的印染厂投资也不到一万元。买一较辆当时比较好的轿车大约是1000元。所以不会有拿出一个银元买一个馒头的情形出现,最多一个铜板。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为改变混乱的社会状况,推出了哪些经济政策和措施?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实现了名义上的全国统一,为了改变晚晴至北洋军阀以来的税制混乱、货币紊杂、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不清等财税方面的混乱局面,为减少财政赤字,增加政府收入,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稳固统治,国民政府在其统治初期(1927-1937年)对财税体制进行了一些重要的改革。主要政策有:统一财政;改革盐税、关税,创立统税;改革币制,废两改元,发行法币。这些政策的实行改善了国民政府的财政状况,稳固了其统治;也对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方便人民经济生活有一定了积极作用。但是某些政策则带来了加重人民负担,加强官僚资本对金融的垄断,引发通货膨胀等负面影响。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 财税改革 统一财政 关税自主 盐税 统税 废两改元 法币政策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很短的时间里,实现了名义上的全国统一,南京国民政府面对着从晚清至北洋政府等历届前政权所留下来的巨额债务,面对着内支外绌的财政困境,面对着加强其政权统治,就必须首先强化其经济基础的现实需要,在国内资本主义已经有了一定发展程度的基础上,国民政府实施了一系列财税体制改革,,对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是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的。在这里我们探 讨一下南京国民政府在其统治前期(1927-1937年)对财政体制、税务制度和货币制度进行的重大调整。

财政金融制度的变化,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方面,也是自晚清以来历届中央政府利用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影响和调整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是衡量当时中国国家经济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下面我主要从南京国民政府的几大财经政策方面来论述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财说改革。

一、统一财政: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面对着巨额的内战军费支出、行政开支以及左支右绌、入不敷出的财政困境,面对着各地方军阀肆意设卡征税,与中央政府争夺税源甚至于武力攫夺中央财税的严峻现实,于1927年6月和1928年7月两次召开全国财政会议,于1927年7月19日制定了《划分国家地方收入暂行标准案》、《划分国家地方支出标准案》(因其由当时的财政部长古应芬主持制订,故简称“古氏划分案”),于1935年7月24日公布了《财政收支系统法》等。明确规定:中央政府负责征收烟、酒、盐等专卖品税收,厘金、矿产等特赋收入,关税,惩罚及赔偿收入等19项课税(亦有学者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只有11项课税项目),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田赋、土地税、工商税及其他杂税杂捐等10种税收。⑴企图通过这些法规,厘清并确定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政关系,建立起中央、省、县三级财政收支制度,把民国以来中央与地方长期争夺、混乱不堪的财政税收制度统一起来。与此同时,南京国民政府还进行了名曰“统税裁厘”的财政改革。所谓“统税”,即对工业品实行一物一税的原则,在征收了统一的一次性捐税后,将原有之中央二五税、出厂税及沿途之厘金、各省之特税等一概废除⑵。为此,南京国民政府还于1928年7月专门成立了“裁厘委员会”,宣布于1929年6月内裁厘完毕(实际上,裁厘与统税是于1931年同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1932年又设立了“统税署”(后改名为“税务署”)⑶。

这样通过形式使中央集中了全国的大部分财力,同时也给地方保留了机动财力,对于出现的地方财政困难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予以解决,从而扭转了自清末以来财权分散于地方的不利局势。提高中央的权威与打压地方势力,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对于南京国民政府统一财政的这些努力,它既有利于缓解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困难,巩固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民族工商业,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然而,其负面影响也是显著的:(1)南京国民政府虽然名为中央政府,但其当时所能实际控制之地区,不过长江中下游数省,而其所提出的统一财政及“统税裁厘”等诸政策,又属于中央集权型财政体制,一旦实行,必将损害到各地方势力的利益而受到强烈抵制或者明奉暗拒,j其结果必然是推行起来举步维艰,不尽人意(2)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一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主要的财税收入还是来源于关税、盐税和统税。如1936年,三税即占到了南京国民政府财政总收入的近65%。而各地方军阀则因为其财源主要靠田赋及土地税、营业税和执照税,因其税种减少而加重了对田赋附加税的征收力度。如据国民政府立法院的调查,1930年田赋附加税的种类,江苏省为26种,河北省21种,湖北省20种,云南省18种,浙江省10种。至1930——1931年度,一般省份附加税超过正税几倍,有的地区甚至达到30倍之多。此外,各地方还实行田赋预征且预征时间越来越长,如四川一些地区的田赋预征超过了30年。大大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导致农村经济更快地走向凋敝。⑷(3)关于“统税裁厘”,从总体上看,虽然“统税”增加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裁厘”有利于改变以前那种“厘卡林立,重迭征收”的弊端,但“统税”的税率高达50%,在客观上又加重了民族资本主义的经济负担。

二、税制改革

税收由于其所独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使其成为公认的财政收入分配的*** 经济杠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财政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南京国民政府整顿财政的中心环节必然是整顿税务,增加财政收入的在中心环节亦必然是增加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

(一) 盐税改革

1927年国民政府颁布实施《财政部盐务署稽核总所章程》,重新建立盐务稽核机构,并在上海成立盐务稽核总所,整合了征管机构,强化了征管能力,提高了征管效率,同时经过与英、法、日等国的协商,原北京政府所失去的盐税主权得以完全收回。另外还颁布了新的盐法,与北京政府的旧盐税条例相比减轻了税负,比如规定每百公斤一律征收国币五元,不得重征或附加,渔业用盐每百公斤征 收三角,农业用盐一律免征,在减 轻税负同时用扩大税基与加强征管的实现了盐税收入的增长,据统计1936年盐税收入达17014万元,占中央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十四点二三。

(二) 关税改革

南京国民政府统治初期关税政策的***变革便是关税自主。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即于该年5月、8月两次发表取消不平等条约宣言,制定了《国定进口关税条例》,决定于当年9月1日起实行关税自主。随后,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等开始与英美等诸列强驻华公使展开了以“关税自主”、“废除领事裁判权”为主要内容的外交谈判。从1928—1929年间,南京国民政府先后与美、英、西、荷、德、意、法等11国签订了新的《关税条约》或者《友好通商条约》。在新条约中,欧美列强在保留其“最惠国待遇”和继续把持对中国海关行政权的前提下,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同意取消各列强在华关税特权,实行1925年关税特别会议所议定的七级附加税税率标准(其中,***一级进口商品税率至1932年增到50%,1933年增至80%)⑸。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公布实施《海关进出口税则》,宣告了中国的关税自主。至1934年先后公布了四个国定进出口税则,税率实行十四级,***百分之五,***达百分之八十,平均税率为百分之二五,改变了过去进口货物不分种类,一律值百抽五的帝国主义强加的不平等关税体制。⑹同时还统一了海陆关关税,由于过去陆路关税比海路关税少纳三分之一,因此改订新约后将增加陆海关关税。为了发展本国民族资本主义,提高本国出口产品竞争力,国民政府还减免了出口关税。

通过实施“关税自主”政策,南京国民政府既取得了形式上的关税自主权,也在实际上提高了关税税率,它还改变了长期以来中国关税制度上的均一税和海陆关税不统一这两种不合理规定。“关税自主”作为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财政外交政策,其主观目的固然是为了扩大税源,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解决南京国民政府进行内战所急需的军事费用和其他庞大开支;它在一定程度上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否认的。这种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1)通过实行“关税自主”,中国政府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进口税和减免出口税,这对于鼓励和提高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护和支持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无疑是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2)通过“关税自主”和独立自主地制定关税税则,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当时中国进口商品的结构。在这其中,最明显的改变是各类棉布进口数量的大大减少。(3)关税自主政策的实行,大大地增加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财税收入。据有关统计资料记载:通过关税自主,中国关税收入从1913年的1697万元,至1928年增长到17914万元和1929年的27554万元。关税收入在中央政府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也从1913年的21%,至1928年上升到41%和1929年的51%,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稳定财政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 创立统税

由于国民政府裁撤厘金,以及取消了一些苛捐杂税,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因此经财政部决定开办统税以弥补此项损失。先后选择了生产比较集中、设厂并以机器大规模生产、人民消费量较大、税收富有弹性的卷烟、棉纱、水泥、火柴、麦粉、薰烟叶、洋酒、啤酒、火油作为征税对象。由于将统税划为中央收入、课征对象是大宗消费品、规定了一物一税不对同一货物重复征收、全国统一税率、地方不得征收附加、中外产品同等纳税等原因,统税收入大幅度上升,到1936年收入达16157万元,占中央财政收入百分之十二点二五。

三、币制改革

币制改革:自晚清至北洋政府时期,中国的货币制度都极其混乱,货币种类极多。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流通的本位币即有银两、银元,其中银两又有规元、库平、关平等,银元有鹰洋、墨洋、龙洋、袁头等。辅币则有铜毫、铜元、制钱和各种各样的纸币。币制混乱,造成了国内商品流通困难,不利于经济发展,也严重地影响了国民政府的财政征收。对此,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实行了“废两改元”和“法币政策”。

(一)废两改元  

“废两改元”是南京国民政府所采取的一种确定银本位币的货币措施。1928年3月浙江省政府率先提出“统一国币”、“废两改元”的建议。同年6月,在国民政府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上,又有人提出“废两改元”、“统一国币”的议案,引起国民政府的重视,但因为种种原因,当时没有实施。直到1932年7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决定实行“废两改元”,并制定了“废两改元”的原则。

1933年3月1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了《废两改元令》,宣布实施“废两改元”。在确立银本位政策,使银两的成色、形状和重量均规范化和统一化的基础上,使银元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废两改元”在客观上起到了统一货币、发展经济和便利人民的作用,扩大了中央银行活动的规模和机能,有利于中央政府纸币的推行,为以后实行法币政策奠定了基础。

(二)法币政策

1935年11月3日,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法币政策实施法》及《兑换法币办法》,实行法币政策。。财政部决定设立专门委员会,办理法币发行收换及保管准备金事宜。 

此次币制改革办法出台前夕,时任财政部长孔祥熙在上海召集金融界领袖会谈两小时,旋即公布改革方案。当日,上海市面投机活跃,物价狂涨。上海钱业公会特召集紧急执委会议论补救办法,决定所有现金银缴存中央银行,并发行纸币⑺。

主要内容

1)统一货币发行权,实行法币政策。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之钞票为法币;其他银行不得继续发行新钞票;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其他原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准其照常行使,由财政部定期以法币换回。⑻

2)实行白银国有。***止白银流通,并将收归国有的白银移存国外,作为外汇准备金;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11月4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

3)放弃银本位制,采用外汇本位制。为使法币对外汇比价稳定,规定由中央、中国、交通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法币的价值用外汇率来表示;法币与英镑保持固定汇率,当时规定法币1元合英镑1先令2.5便士。为此引起美国的争夺,同年12月美国变更购银办法,迫使世界银价猛跌,影响中国外汇基金的稳定。1936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被迫与美国缔结《中美白银协定》,法币又与美元保持固定汇率,法币1元等于0.2975美元,使法币成为英镑、美元的附庸。

法币政策的实行,使得自晚清以来全国混乱不堪、花样繁多的货币得以统一和规范,这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有利于国内金融业、工商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币制混乱给民众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币制改革后确定了法币的对外汇率,稳定了与外币的关系,促进了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但是,1935年的“币制改革”又具有明显的掠夺性和垄断性,正是通过这次“币制改革”,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发行了14亿法币,总共集中了5亿左右的白银在自己手中,形成对金融的强烈垄断,导致中国近代官僚资本最后形成;国民政府又以法币系拥有法偿资格的不兑现纸币,而用膨胀发行办法填补财政赤字,导致恶性通货膨胀,成为后来国民经济崩溃的重要原因。

客观的说,从货币形态的发展上看,国民党政府施行法币政策已进入了现代型的行列,但因整个国民党政府政治经济制度腐败,没有充分发挥现代货币的作用,发展到后来,流弊丛生,逐渐变成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⑼

南京国民政府在其统治初期(1927-1937年),面对常年战乱破坏、北洋军阀和帝国主义残酷压榨的国民经济,混乱的财税体制和货币制度,实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财政政策和税制、币制改革。这些改革大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当时中国的实际,对国民政府财政的改善、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方便人民经济生活有很大积极作用。也正是通过统治前十年的财政经济改革,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充实了财政实力,南京国民政府才能在九一八至抗战爆发大规模整顿陆军、加强陆军武装建设;才能在抗战中组织较为有效的抵抗;才能为日后抗战的胜利创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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