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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2023-05-08 20:27  浏览:51

大家好。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况。下面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劳动者请求经济补偿的条件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经济补偿一般发生在劳资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但是我们都知道补偿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所以需要多了解情况,下面分享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1

1.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1.与雇主协商。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首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与雇主谈判,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没有自身过错的,发包人应当先解除合同。

劳动者本身没有过错,但有时也有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劳动者要想获得经济补偿,只需等待用人单位先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即可获得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无过错解除情形,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非故障终止情况包括: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需要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经济性裁员包括企业破产、重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等。,用人单位裁员,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

当然,工人不能总是在某些情况发生后等待雇主解雇他们。劳动者本人也可以在用人单位有过错甚至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也可以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保障的;

(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3)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本人意愿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此时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如果感到不愿意,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订或者低于原标准签订合同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成后,用人单位应经常与劳动者继续签订合同。但如果此时用人单位拒绝签字,或者低于原劳动标准,那么劳动者此时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项下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劳动者个人因与离婚婚内债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经济补偿,原则上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为了防止一些企业或个人利用这个空从事一些变相的偷税漏税活动,国家也规定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仍需纳税。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要求。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达成一致,那么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是有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它将不受法律条款的约束。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2

1.辞退的双倍赔偿条件是什么?

辞退双倍赔偿条件为:公司强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所以,应该支付。

职工的下列劳动收入不纳入经济补偿基数范围:

(1)劳保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冷饮等;

(2)按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类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如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奖等。,以及写作、演讲和翻译的费用。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在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额外支付经济补偿。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单位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支付额外赔偿金的25%。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该单位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他补偿。

1)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发出书面辞退通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社会保险、加班、押金等费用。

但需要补充的是,前述“双薪”的起算时间应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诉讼时效为一年,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应抓紧时间,准备好证据,将维权进行到底!

以上说明了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况。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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