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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3 15:12  浏览:6
  《证券基金运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视管理方法》(以下简称《管理方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对不契合相应任职和从业条件的人员给予一年过渡期。

 

  今年2月,《管理方法》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议经过。《管理方法》强化了全链条监管,对董监高人员从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从个人操行、任职阅历、运营管理才能、专业才能等方面对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的根本任职条件予以细化。如不再将参与程度测试作为任职资历的必备条件,允许具备一定工作阅历的人员豁免测试;为引进金融科技等范畴专业人才,将工作阅历放宽至信息技术等与拟任职务相关的阅历,统一规则三年的相关工作阅历期限,不再依据工作背景设置更高年限请求;取消运营机构董监高的学历请求和引荐人制度。证监会派出机构对受䀻人条件停止事后核对,不契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应当改换。

 

  在强化执业标准、落实“零容忍”请求方面,《管理方法》明白行业人员履职应遵照的勤奋尽责、公平竞争、维护客户利益、廉洁自律等根本准绳,罗列从业底线请求及制止性行为。细化对运营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分的制度布置。健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监管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以及从业人员根本从业信息、诚信记载公示制度,强化名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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